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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城南汇丰建材有限公司2023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网上公示

结论1本次对渠县城南汇丰建材有限公司各作业场所的总粉尘呼吸性粉尘电焊烟尘噪声高温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锰及其化合物9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总粉尘6个检测点,呼吸性粉尘6个检测点,电焊烟尘1个检测点噪声8个检测点,高温2个检测点,一氧化碳1个检测点,二氧化氮1个检测点,二氧化硫1个检测点锰及其化合物1个检测点

服务项目单位

渠县城南汇丰建材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达州市渠县渠南乡渠南社区三组

联系人

徐世文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李雪梅

参与人:曹旭、李雪梅黄晓静、谭周娅

现场调查时间

2023.11.2

现场调查人员

李雪梅

现场采样时间

2023.11.2

现场采样人员

曹旭、李雪梅

用人单位陪同人

徐世文

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结论与建议

结论:1、本次对渠县城南汇丰建材有限公司各作业场所的总粉尘、呼吸性粉尘、电焊烟尘、噪声、高温、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锰及其化合物9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总粉尘6个检测点,呼吸性粉尘6个检测点,电焊烟尘1个检测点、噪声8个检测点,高温2个检测点,一氧化碳1个检测点,二氧化氮1个检测点,二氧化硫1个检测点、锰及其化合物1个检测点。

2、用人单位各岗位总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3、用人单位各岗位呼吸性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4、用人单位各岗位电焊烟尘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5、用人单位各岗位锰及其化合物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6、用人单位焙烧工一氧化碳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5、用人单位焙烧工二氧化氮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6、用人单位焙烧工二氧化硫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7、用人单位检测结果显示各岗位噪声检测结果40h等效连续A声级计算值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8、用人单位检测结果显示,窑顶巡检岗位WBGT指数检测值为26.8℃,为Ⅰ级高温作业。

建议:根据本次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各方面调查的实际情况,主要提出以下建议供用人单位在日常监管中作为参考。

(1)防护设施方面:加强各环节防尘防护设施的维护;

(2)个人防护方面:根据不同岗位需求为员工配备适用的个人防护用具;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在进行作业过程中以及对各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清理过程中要注意个人防护,噪声作业岗位作业人员若有佩戴护听器的要求时,用人单位应为其提供合适的护听器;

(3)职业健康监护方面: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要求,定期组织生产人员按各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水平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建议各岗位职业健康检查情况见检测报告;

(4)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制度,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检查(网址:https://www.zybwhsb.com/);

(5)做好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相关图像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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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城南汇丰建材有限公司2023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网上公示

时间 :2023-12-26 来源: 浏览 : 分类 :通知公告

服务项目单位

渠县城南汇丰建材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达州市渠县渠南乡渠南社区三组

联系人

徐世文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李雪梅

参与人:曹旭、李雪梅黄晓静、谭周娅

现场调查时间

2023.11.2

现场调查人员

李雪梅

现场采样时间

2023.11.2

现场采样人员

曹旭、李雪梅

用人单位陪同人

徐世文

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结论与建议

结论:1、本次对渠县城南汇丰建材有限公司各作业场所的总粉尘、呼吸性粉尘、电焊烟尘、噪声、高温、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锰及其化合物9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总粉尘6个检测点,呼吸性粉尘6个检测点,电焊烟尘1个检测点、噪声8个检测点,高温2个检测点,一氧化碳1个检测点,二氧化氮1个检测点,二氧化硫1个检测点、锰及其化合物1个检测点。

2、用人单位各岗位总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3、用人单位各岗位呼吸性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4、用人单位各岗位电焊烟尘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5、用人单位各岗位锰及其化合物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6、用人单位焙烧工一氧化碳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5、用人单位焙烧工二氧化氮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6、用人单位焙烧工二氧化硫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7、用人单位检测结果显示各岗位噪声检测结果40h等效连续A声级计算值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8、用人单位检测结果显示,窑顶巡检岗位WBGT指数检测值为26.8℃,为Ⅰ级高温作业。

建议:根据本次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各方面调查的实际情况,主要提出以下建议供用人单位在日常监管中作为参考。

(1)防护设施方面:加强各环节防尘防护设施的维护;

(2)个人防护方面:根据不同岗位需求为员工配备适用的个人防护用具;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在进行作业过程中以及对各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清理过程中要注意个人防护,噪声作业岗位作业人员若有佩戴护听器的要求时,用人单位应为其提供合适的护听器;

(3)职业健康监护方面: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要求,定期组织生产人员按各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水平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建议各岗位职业健康检查情况见检测报告;

(4)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制度,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检查(网址:https://www.zybwhsb.com/);

(5)做好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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