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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造纸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宣汉分公司2023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检测网上公示

服务项目单位

重庆造纸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宣汉分公司

地址

宣汉县普光工业园区

联系人

李晓然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曹旭

参与人:廖坚、李雪梅、于开秋、于江君、谭周垭、李腾飞

现场调查时间

2023.2.23

现场调查人员

曹旭、朱冯春

现场采样时间

2023.2.26-28

现场采样人员

廖坚、李雪梅、于开秋、于江君

用人单位陪同人

黄川

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结论与建议

结论:1、本次重庆造纸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宣汉分公司各作业场所的人造矿物纤维绝热棉粉尘(玻璃棉)、硫酸、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高温、噪声7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人造矿物纤维绝热棉粉尘(玻璃棉)6个检测点,硫酸4个检测点,一氧化碳2个检测点,二氧化氮2个检测点,二氧化硫2个检测点,高温2个检测点,噪声10个检测点。

2、人造矿物纤维绝热棉粉尘(玻璃棉)共检测6个岗位6个作业点,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人造矿物纤维绝热棉粉尘(玻璃棉)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同时,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人造矿物纤维绝热棉粉尘(玻璃棉)的短时间最大接触浓度均未超过峰接触浓度要求。

3、硫酸共检测4个岗位4个作业点,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硫酸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4、一氧化碳共检测2个岗位2个作业点,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一氧化碳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5、二氧化硫共检测2个岗位2个作业点,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二氧化硫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6、二氧化氮共检测1个岗位1个作业点,计算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及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均未超过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限值要求。

7、高温共检测2个岗位2个作业点,据检测结果显示,烘干机巡检位WBGT指数检测值均小于25℃,为非高温作业岗位。

8、噪声共对6个岗位工种、10个作业点数进行了检测;对6个岗位的8h等效连续A声级进行了计算,其中B1-B5生产线成型收卷工检测值大于80dB(A)为噪声作业岗位,其余工作岗位40h等效连续A声级计算值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建议:(1)防护设施方面:加强各环节防护设施的维护。

(2)个人防护方面:根据不同岗位需求为员工配备适用的防尘口罩、防噪耳塞、手套等防护用具;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在进行作业过程中要注意个人防护,尤其是加强粉尘作业岗位及噪声作业岗位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力度。

(3)职业健康监护方面: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定期组织生产人员针对粉尘、噪声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4)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制度,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检查(网址:https://www.zybwhsb.com/);

(5)做好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1、更新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及标准;

2、对配备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梳理,补充酸碱作业护目镜的发放范围及数量。

相关图像影像资料

 

  4621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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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造纸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宣汉分公司2023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检测网上公示

结论1本次对重庆造纸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宣汉分公司各作业场所的人造矿物纤维绝热棉粉尘玻璃棉硫酸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高温噪声7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人造矿物纤维绝热棉粉尘玻璃棉6个检测点,硫酸4个检测点,一氧化碳2个检测点,二氧化氮2个检测点,二氧化硫2个检测点,高温2个检测点,噪声10个检测点

服务项目单位

重庆造纸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宣汉分公司

地址

宣汉县普光工业园区

联系人

李晓然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曹旭

参与人:廖坚、李雪梅、于开秋、于江君、谭周垭、李腾飞

现场调查时间

2023.2.23

现场调查人员

曹旭、朱冯春

现场采样时间

2023.2.26-28

现场采样人员

廖坚、李雪梅、于开秋、于江君

用人单位陪同人

黄川

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结论与建议

结论:1、本次重庆造纸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宣汉分公司各作业场所的人造矿物纤维绝热棉粉尘(玻璃棉)、硫酸、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高温、噪声7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人造矿物纤维绝热棉粉尘(玻璃棉)6个检测点,硫酸4个检测点,一氧化碳2个检测点,二氧化氮2个检测点,二氧化硫2个检测点,高温2个检测点,噪声10个检测点。

2、人造矿物纤维绝热棉粉尘(玻璃棉)共检测6个岗位6个作业点,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人造矿物纤维绝热棉粉尘(玻璃棉)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同时,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人造矿物纤维绝热棉粉尘(玻璃棉)的短时间最大接触浓度均未超过峰接触浓度要求。

3、硫酸共检测4个岗位4个作业点,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硫酸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4、一氧化碳共检测2个岗位2个作业点,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一氧化碳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5、二氧化硫共检测2个岗位2个作业点,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二氧化硫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6、二氧化氮共检测1个岗位1个作业点,计算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及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均未超过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限值要求。

7、高温共检测2个岗位2个作业点,据检测结果显示,烘干机巡检位WBGT指数检测值均小于25℃,为非高温作业岗位。

8、噪声共对6个岗位工种、10个作业点数进行了检测;对6个岗位的8h等效连续A声级进行了计算,其中B1-B5生产线成型收卷工检测值大于80dB(A)为噪声作业岗位,其余工作岗位40h等效连续A声级计算值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建议:(1)防护设施方面:加强各环节防护设施的维护。

(2)个人防护方面:根据不同岗位需求为员工配备适用的防尘口罩、防噪耳塞、手套等防护用具;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在进行作业过程中要注意个人防护,尤其是加强粉尘作业岗位及噪声作业岗位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力度。

(3)职业健康监护方面: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定期组织生产人员针对粉尘、噪声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4)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制度,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检查(网址:https://www.zybwhsb.com/);

(5)做好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1、更新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及标准;

2、对配备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梳理,补充酸碱作业护目镜的发放范围及数量。

相关图像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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